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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基茨允許個人通過政府允許的投資項目來直接獲得公民身份,相關要求寫入國籍法案獲得國家認可及保障,該項目起源于1984年,是加勒比歷史最為悠久的公民項目,在過去幾十年的穩定運作中,受到世界各國人民尤其是高凈值人群的青睞。
1、國籍包括不限數量的合法家屬,并可以傳于后人(申請人無須探訪或居住在島上);
2、在申請提交后,護照將在大約90-120天內簽發;
3、免簽證暢游160多個國家和地區,包括英國、申根協議國、中國香港和新加坡;
4、在圣基茨的完全居住權和工作權;
5、根據圣基茨法律,允許雙重國籍,對所有國籍開放;
6、無房地產遺產稅、繼承稅、遺產繼承稅和贈予稅;
7、世界范圍內,此類項目是成熟、運行時間長的項目。
1、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以上;
2、無犯罪記錄。
3、投資要求(兩種投資方式任選其一):
方式一:向圣基茨政府指定的基金會捐款15萬美金起 ;
方式二:向圣基茨政府批準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購買不少于20萬美金(7年后出售)或者40萬美金(5年后出售)的房產。
4、 申請可攜帶:配偶,適齡子女,55周歲以上經濟依賴的父母或者祖父母,25歲以下未婚兄弟姐妹。
溫馨提示